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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5-12 17:1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轨道交通局、市气象局:

  《东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8日

  东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工作要求和省、市关于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汛期防御体系,突出隐患点、风险点、风险区防治重点,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最大程度保障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全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整体提升综合防治能力,抓实抓细各项防灾措施,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

  (二)分级管理、共防共治。按照灾情险情等级,强化各级各类主体责任,强化镇街(园区)主体责任,落实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各系统行政力量、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等,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努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防共治格局。

  (三)强化统筹,突出重点。探索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开展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汛期防御、科技支撑、防治管理工作,以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助力平安东莞建设。

  (四)转变理念,预防为主。转变防灾工作理念,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注重隐患管理、灾后治理向前端预防转变,把减轻地质灾害风险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科学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识别、管控、综合治理能力。

  (五)系统保障,科技支撑。发挥湾区创新优势,融合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各项措施,系统保障防灾资源。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试点应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融合应用,不断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治四大体系,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水平。推动完成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的综合防治体系,有效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四、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情况,截至2025年3月,全市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85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

  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威胁人数30人,威胁财产216万元。按灾害类型分类,崩塌10处,占90.91%,滑坡1处,占9.09%。按风险等级划分,中风险点3处,占27.27%,低风险点8处,占72.73%。按镇街分布划分,大岭山5处,大朗2处,虎门、东城、寮步、清溪各1处(详见附件1)。需重点关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处,分别为:大岭山大环广龙高速老虎岩隧道往番禺方向出口、大岭村“增山脚”景观林种植基地、虎门镇海军宿舍楼后。

  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已核销18处,其中,清溪7处,黄江5处,虎门、寮步各2处,大岭山、大朗各1处。

  (二)地质灾害风险点

  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风险点74处,威胁人数327人,威胁财产2243万元。按灾害类型分类,崩塌70处,占94.59%,滑坡4处,占5.41%。按风险等级划分,高风险点3处,占4.05%;中风险点28处,占37.84%;低风险点43处,占58.11%。按镇街分布划分,虎门15处,凤岗11处,清溪10处,常平7处,东城、厚街各5处,樟木头4处,大岭山3处,寮步3处,黄江、茶山、滨海湾各2处,塘厦、企石、南城、大朗、谢岗各1处(详见附件2)。其中2025年新增地质灾害风险点30处,虎门13处,凤岗、清溪各5处,常平4处,茶山、东城、谢岗各1处。需重点关注的地质灾害风险点8处,分别为:大朗镇沙步石龙岭(DL11)、虎门镇新湾社区新桥五巷11-15号房屋后(2024D214)、清溪镇九乡村东风凹(QX05)、茶山镇曾埗卢屋鲤鱼山(CS06)、茶山镇卢边村龙岭路6-8号屋后边坡(2024D198)、凤岗镇凤德岭村民丰塑胶智模厂(2023D089)、凤岗镇碧湖大道(2024D017)、樟木头镇吉祥路佳佳幼儿园(2020D080)。

  2024年地质灾害风险点已核销16处,其中凤岗4处,塘厦3处,东城3处,大朗、厚街、虎门、南城、企石、桥头各1处。

  (三)历史遗留矿山

  根据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统计,全市在册历史遗留采石场共139个,分布在大岭山、清溪、樟木头、凤岗、厚街及虎门等13个镇街,其中17个已完成工程治理,2个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工程,23个无人员活动,84个已实施搬迁避让或围蔽管理,其余13个仍需要进一步采取围蔽或整治措施。需重点关注的有鸿发石场(DG005)、迅发石场(DG009)、恒兴石场(DG019)、新华荣华采石场(DG091)、联发石场(DG097)、宝山石场(DG098)等19处石场(详见附件3)。

  五、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汛期(4—9月)为全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时期,其中5月下旬至6月上旬“龙舟水”降雨集中期,以及7—9月台风或热带风暴期间为防范地质灾害的重中之重。局部强降雨期间,滑坡、崩塌等灾害将明显增加,且具有较强的突发性、同发性以及群发性,需予以高度关注。人为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以整个工程建设时期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御区

  一是在东莞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高易发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花岗岩分布、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筑物与坡脚距离、斜坡坡度、雨窝、红层等因素,与斜坡单元进行套合,得出高易发斜坡单元,将这些斜坡单元定为重点防御区。重点防御区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为中小学校、居民区、工厂企业、重点工程、交通设施、旅游景点、水利设施、通讯设施等,在重点防范期须加强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等工作。强降雨影响期间,城管和交通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封闭相关公园、盘山公路等公共设施。二是水乡片区中堂槎滘和滨海湾新区等10处区域为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御区,应加强地面沉降的监测预警工作(详见附件4)。

  六、防治任务

  (一)启动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启动《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完成规划文本编写、附表、附图编制工作和相关专题成果,提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审稿。

  (二)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10000)项目。市自然资源局继续推进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高质量完成环境地质调查专题研究。清溪镇、凤岗镇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10000)任务,编制行政村“一图一表”风险管控图册,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和临灾转移避险指引,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推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做好2025年强降雨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核查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为优化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成果,进一步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了2025年防御区核查试点工作,拟对东莞市180个地质灾害一级防御区(斜坡单元)进行核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核查单位解决野外核查时遇到的民事等问题,积极协调核查地区的属地政府、村(社区)协助核查单位开展承灾体信息核查,支撑本地区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网格员等队伍作用和地质勘查、测绘等单位技术优势,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加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排查,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点,要及时纳入防控体系,同时报市自然资源局。

  (五)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气象局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网络建设,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加强预警会商,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深化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应用,进一步提高预警精准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要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预警响应,组织巡查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和监测,提醒受威胁人员做好风险防范、转移避险。

  (六)全力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为应急抢险提供技术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结合辖区实际,安排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针对不同灾种,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预案,汛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全力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灾险情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科学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继续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综合治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切实推进各风险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涉及林地的,及时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以免产生涉林违法图斑。对已开展专业监测的在册隐患点持续进行监测,并积极推进工程治理(附件1序号3、7);对尚未开展综合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附件1序号5、9、10、11),相关镇街(园区)务必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治理方案、筹措治理费用,确保在2025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对已完成综合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附件1序号1、2、4、6、8),按照规定组织验收,并及时进行核销。住建、交通、林业、教育、轨道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对行业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风险点(附件2)治理的指导、督促、监管。

  (八)加强对历史遗留矿山与采石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目前,我市在册历史遗留石场共计139个,分布在大岭山、清溪、樟木头、凤岗、厚街及虎门等13个镇街。各镇街(园区)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属地历史遗留矿山和采石场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动态掌握矿坑边坡风险、威胁对象、威胁人数、积水矿坑、管理责任单位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石场及时做好隐患监测、避让撤离或治理等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九)做好治理工程维护管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应统筹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已竣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维护管养工作,制定维护管养计划,安排维护管养资金,指定维护管养单位,落实维护管养措施,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治理工程的防灾减灾功能长久发挥。

  (十)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安全演练和培训教育,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主动到村(社区)、企业单位以及受威胁群众家中宣讲,举办防灾知识“进学校上课堂”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新闻报刊、微博微信、公益短信、户外活动、自媒体、网络直播等多种途径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知识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社会众人关心,群众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治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和监督、职能部门分类监管、各镇街(园区)辖区负总责的原则,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分工详见附件5。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东莞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管理暂行办法》(东国土资〔2018〕81号),落实补助资金,给予群测群防员开展工作必须的经费保障,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作用,做好巡查监测、撤离避险、灾险情速报、应急值守、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确保“点点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镇街(园区)要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动态监测、综合治理等各项防范工作有序开展。对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未治理消除、新排查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较多的镇街(园区),更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多渠道、多方式、多元化破解资金难题,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迅速落实防治资金开展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常态化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工作机制。要提前谋划监督检查事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压实风险隐患防范、压实综合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将结合实际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防范不力、综合治理不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严格执行问责制定。

  附件:

  1.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信息表.xlsx

  2.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点基本信息表.xlsx

  3 东莞市历史遗留矿山基本信息表.xls

  4.东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pdf

  5.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工.docx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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