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推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海洋管理科、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参评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集体,潘岳文、林建成、韩圳钊、黄鹤绵同志参评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9-26983973、0769-2698608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