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和“1279”示范工作体系,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开展“粤美乡村”规划设计工作要求。我市拟举办规划莞“百千万工程”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风貌设计水平,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标准建设,选取一批优秀案例推广应用,激发广大规划设计团队动能,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入推进实施。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莞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协会。
二、时间及工作安排
三、奖励设置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分四个类别:市镇规划类、村级提升类、项目设计类、专项行动类。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置“专项奖”。
大赛评审分为评选和审定两个环节,评选环节通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推选获奖名单(高等院校学生团队参赛作品由所在学校学院按比例自行组织评定,形成推荐名单报送至主办单位),审定环节由主办单位共同审定。
对获奖参赛作品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联合盖章。大赛评审结束后,视情举办“规划莞“百千万工程”设计大赛”成果巡展(或线上展览)和制作获奖作品成果汇编。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要求
参赛对象须为团队,队伍成员均为作品设计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委托单位的非设计人员不作为参赛人员。参赛团队须为承接东莞市范围内“百千万工程”相关规划设计项目的设计单位、个人工作室、高等院校老师及学生团队,及其他有意向参赛但未有委托项目的设计团队。同一设计单位每个类别提交参赛作品数不超过10个。每个参赛作品的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
(二)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须为东莞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
(1)与“百千万工程”提升建设相关的设计作品;
(2)2020年以来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美丽圩镇、特色精品村建设、镇村历史文化保护有关的规划设计作品(不含法定规划);
(3)2020年以来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的规划设计,主要包括总体或重点地区、线性空间、公园与开敞空间、新片区建设、城市更新、公共艺术与环境等规划设计作品。
另:高等院校老师及学生团队、有意向参赛但未有委托项目的设计团队可联系市自然资源局获取规划设计选题(联系人:翁源,电话:26989831)。
2. 参赛作品原则
(1)参赛作品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美丽生态、美丽风景、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推动乡村振兴实现良性循环,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健康生活方式。
(2)参赛作品需贯彻落实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多学科设计理论、方法和工具,立足村庄现有基础,从空间资源、景观风貌、人居环境、乡村建筑、公共空间节点、农业设施、工程实施等不同维度出发,对乡村整体空间格局、景观环境、重要门户、公共设施、重点项目等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符合大众审美取向,不能有低级趣味、哗众取宠等问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
(4)参赛作品创作应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符合相应设计类型的建筑文化特点等要求,在创作过程中注重体现乡土特色、生态低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众参与。
(5)参赛作品强调设计方案的应用导向,侧重实施性,学生团队的设计方案可凸显创新性。
(6)参赛作品不允许存在非原创性设计,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不符合大赛主题和相关设计要求。
(三)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1. 本次赛事参赛团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至指定地点,经承办单位签收确认后,视为报名参赛成功。参赛作品需按要求明确类别信息。在材料补正时间结束后,提交作品不可再修改。
2. 参赛团队提交参赛作品时须一同提交委托单位同意证明(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未有委托项目的设计团队除外;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团队提交参赛作品时须一同提交学校或学院同意证明(需加盖公章并扫描)。
3. 参赛作品需篇幅合理、内容详略得当、文字精练,作品内容中不出现任何有关参赛单位和个人信息。
4. 所有参赛作品均需(现场/邮寄)提交一套纸质报名材料(报名表+参赛作品,报名表需加盖公章),以及一份电子材料(刻U盘或光盘,用信封封装,标明参赛单位和作品名称),报名表详见附件1、2,参赛作品提交内容、数量和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
5. 提交及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东路217号轻出大厦1201室(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协会);联系人:徐蕾,座机电话:0769—26261230。
五、其他事宜
(一)大赛评选与推介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本次赛事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且获奖设计单位将纳入东莞市“百千万工程”推荐设计单位库名单。
(三)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评审费。
(四)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用于进行存档、展览、宣传、推广、出版等。
(五)鼓励与支持优秀参赛设计作品落地实施,如实施,由项目主体与设计团队另行协商支付方案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相关通知将在指定官网、公众号公布。本次赛事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东莞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翁源,26989831;王巍,2238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