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镇旧汽车客运站“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石碣镇旧汽车客运站“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
1、关于《石碣镇旧汽车客运站“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5〕23号).pdf
3、石碣镇旧汽车客运站“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信息要素表.pdf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石碣镇石碣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2)〔2025〕70号〕.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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