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市2021年区片市场评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1日,是在东莞市2020年区片市场评估价成果的基础上对区片划分、区片市场评估价、修正体系和折扣系数进行了更新。
二、具体区片市场评估价可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三旧”改造地价计收系统中查询。
三、对于村自行改造、村企合作改造以及原使用权人自行改造的“工改住宅/商业”项目三种类型具体项目的补缴地价计算,若低于所在地价管理片区2018-2020年度一级土地市场公开招拍挂出让平均交易楼面地价(可售)的30%水平的,则按照所在地价管理片区2018-2020年度一级土地市场公开招拍挂出让平均交易楼面地价(可售)的30%水平计收。
四、为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鼓励实体经济发展,本轮村自行改造、村企合作改造以及原使用权人自行改造“工改工”“工改M0”(不可分割销售)的区片市场评估价维持去年2020年水平,补缴地价不增长。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莞市2020年区片市场评估价(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1日)同时失效。
六、有关具体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关于公布东莞市2021年区片市场评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pdf
3.东莞市2018-2020年一级土地市场公开招拍挂出让平均成交楼面地价(可售)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