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单位审批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资质(延续)申请予以通过。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予以通过名单.doc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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