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各有关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为结合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新规范,以及东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需要对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标准进行动态完善,以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标准与国家规范相衔接,且适应我市不断变化的发展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标准进行优化和补充(详见附件)。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原技术审查标准与本优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优化内容为准。本优化内容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已通过技术审查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按本优化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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