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编制工作,并已形成规划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
二、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http://nr.dg.gov.cn);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qishi/hd/myzj/)。
(二)现场展示
东莞市企石镇宝石路1号政府公告栏。
(三)媒体公示
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
三、公示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qishighs@163.com,注明“《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意见”;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8号企石规划管理所”,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意见”。
四、关于听证会的有关事项,请关注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网站后续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市企石镇规划管理所唐小姐,联系电话:
0769-86719003。
《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读本.pdf
企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