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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020A/2025-0033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1-22
名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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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任务要求,切实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助力推动东莞加快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以“聚焦主线,巩固壮大主流宣传思想”为主题列入《2024年东莞自然资源宣传工作计划》并印发实施。常态化学习政治理论,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包括每日发送党性理论知识短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性理论知识重要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12月12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并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结合自然资源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制定印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把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方向正确、组织严密、推进有序。

  2.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积极配合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年度法治东莞建设考评以及法治建设督察相关工作,全面查漏补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形成报告后及时报送同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督察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专业优势,2024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约370份。

  (三)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1.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结合2023年已下放事权和2024年新下放滨海湾不动产登记事权,全面梳理明晰全系统事权分级管理情况,进一步落实下放事项“权责一致”要求。目前我局已下放功能区管委会85项、下放松山湖园区191项、下放滨海湾新区227项、下放自然资源部门129项,下放各镇街政府61项。同时开展下放事权专项评估工作,收集事权下放政策文件、事权管理清单、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平台数据、工作总结、相关档案等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结合前期分析内容,组织开展市局、功能区和镇街调研和座谈访谈,并对部分核心事项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下放事权承接成效。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政府内部事项标准化,梳理并简化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完成进驻市一体化平台,加强对审批行为、审批时间的监督管理。二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展区域评估工作,研究制定二类项目设计方案两次审结制度,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人防许可融合审批,优化临时用地审批等4项高频、核心事项管理。三是构建规划行业诚信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行业诚信管理机制,将相关编制单位诚信信息采集与评价、诚信等级划分与公布、诚信信息使用与分级分类监管等内容予以明确。四是落实《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3.多方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一是全面拓宽线上服务范围,丰富线上查询渠道、推出“莞上登”智能客服功能、全面推行增量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是大力提升线下服务效能,推行税费同缴服务;大力推进线下一手商品房办证等线下高频业务“跨镇通办、全市通办”;推进双(多)证房合并登记工作,2024年全年共办理合并登记业务5955宗。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相关流程;拓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范围。三是创新全链式便企“莞家”服务,打造“一企一档”服务库,升级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全面开展“交地交房即发证”工作,2024年已实现5宗“交地即交证”、25996户“交房即发证”。

  (四)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国家、省、市立法进程,配合做好《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的立法工作,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改革、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信用监管、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政策研究,优化调整有关政策,保障工作有序落实。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全流程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2024年,共印发实施《东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土地类)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等3份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评估清理工作,2024年,共实施专项清理13批次,涉及文件60份,拟废止、修改文件13份。

  3.依法科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印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推动依法科学决策。2024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为东莞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围绕明晰“两违”职责分工、明确查处工作流程、科学分类认定处置违法建设的核心思路,牵头研究深化我市“两违”治理机制,待市政府同意后实施。联同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印发《东莞市处理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工作方案》,完善我市违法用地案件罚没建筑处置管理机制。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常态化实施重大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开展违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抽查工作等为抓手,不断提升全系统自然资源执法查处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印发实施《东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土地类)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等,推动行政处罚规范实施。2024年,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464宗,涉及土地面积5463.05亩,罚款8144.363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7宗。

  (六)推进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1.完善行政纠纷治理协作机制。印发实施《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案件应诉工作制度(试行)》,全面调动涉案部门力量配合参与案件办理。落实行政案件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运行态势、行政争议特点规律、行政执法共性问题、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的分析研判,强化案件反馈和问题整改,规范同类型行政行为,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效果。

  2.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办理的行政案件共321宗,同比增长23%。目前未审结70宗,已审结251宗,其中胜诉234宗、撤诉12宗,败诉5宗,胜诉率为98%(含撤诉)。认真配合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单位领导干部诉讼旁听等制度。

  3.持续推进行政纠纷化解。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对信访事项分类妥善办理。重新梳理规范了各类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及答复流程,并重新制作了答复文书模板,在本系统信访场所张贴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制定《局领导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接访下访群众和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推动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

  (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规划,抓好重点内容普法,推动普法责任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市自然资源普法工作,4月印发了《东莞市自然资源普法责任清单》和《东莞市自然资源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持续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2.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海洋日、6.25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等重要普法时点,创新宣传形式(包括举办“小田长”亲子体验活动、制作《西游之耕地保护》《西游防灾之山体滑坡》普法短视频等),向社会公众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打造品牌栏目,突出拓空间、中心区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标准化产业片区、“百千万工程”、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的宣传,例如,提炼制作252字的耕保政策顺口溜、拍摄《田长是个什么长》短视频等,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加深群众对自然资源法规政策的认识。开展法律法规送基层活动,走进大朗、中堂等镇街进行宣讲,以及结合政策解读、党建活动等送法下乡5次。

  二、存在不足和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且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执法水平、规范性文件管理、政策解读深度及形式等方面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和改善,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下放事权承接成效须进一步提升。根据市关于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市镇事权配置的部署要求,全市各镇街(园区)同一事项的运作流程和执行标准要保持一致,推动“全市通办”。经2024年自然资源领域下放事权评估发现,部分镇街(园区)在承接事权过程中存在机构设置与市局不对应、人员配置不合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差异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放事权的承接成效。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水平须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覆盖范围广,专业性要求强,法律法规更新较快,且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这对执法人员的学习能力、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现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相对高要求而言还不够强,仍需继续加深加强,执法业务指导仍需长期定时开展、案卷监管审核仍需持续抓实抓牢,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党建引领、全面深化改革、执法整治、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面对问题积极整改,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东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坚持党建主业,深入推进党建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紧扣自然资源和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以“党建”促“法治”,以“法治”促“业务”。

  (二)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继续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化下放事权改革,加强各层级的沟通,推动信息共享,使承接部门“接好权、用好权”。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包括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工作、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等加强审批管理,提升审批效能。三是促进登记惠民利民,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分批有序推进重要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的审批流程和服务效能、持续拓展“跨域通办”“带押过户”“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范围。

  (三)坚持执法整治,全面推进执法整治高位开展。围绕塘厦、洪梅两个国家和省级试点,以及“百千万工程”典型镇,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违法占用耕地为重点,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充分利用国家卫片、省级重点监测图斑、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成果,推动镇街(园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治新增违法用地。依法立案严查违法用地行为,依规定向公安、纪委监委部门移送土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四)坚持普法创新,不断推进普法深入人心。合理分配媒体资源和人力资源,加强与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省厅政务中心、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多渠道的协同效应,为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大局做好服务,探索更多创意传播形式,强化东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的传播效果,打造“东莞自然资源”宣传品牌;进一步打造好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法治宣传阵地,全面、准确宣传好东莞自然资源人“深入学法、科学立法、全面普法、严格执法”好故事。

  (五)坚持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队伍配齐配强。根据文件要求配置法制审核人员,并加强对法制审核人员的定期培训和监督考核,落实法制审核责任。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单位领导干部诉讼旁听、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等制度,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理念,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法律素养。围绕下放事权,加强对承接部门的培训指导,确保全市范围内对同一业务收件一致、审查标准一致、表单文书一致、用章一致,确保承接部门依法依规行使下放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