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松山湖产业项目)的批复》(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58号),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松山湖产业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配合高标松山湖2号项目施工。使用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2.066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石龙坑村,现状为建设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2.06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金桔村、矮岭冚村、松木山水库、杨屋村、宝陂村,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附图:
1.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2.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3.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rar
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