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MB2C90020A/2022-00180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03-13
2022WR00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2-03-13

2022WR00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3  浏览次数:-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最高价(万元)

报价增幅  (万元)

2022WR004

塘厦镇诸佛岭社区

44489.72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商服用地

40

1.0<R≤3.0

M≤22%

221440

254655

500

城镇住宅用地

70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5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1-20-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3年5月19日前开工,在2026年5月19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宗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的比例(即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12477.12平方米)作为安居房并无偿配建相应的停车位(按计容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1个停车位,不足100平方米按照100平方米计算,可办理独立产权证)。配建的安居房计容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范围内,交付标准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住宅(精装房)和停车位交付标准。配建物业建成验收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塘厦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塘厦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办证过程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地块竞得人负责缴纳(具体要求按《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1所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698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个班的幼儿园给塘厦镇人民政府(具体要求按《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须按《东莞市公交站场配建技术指引》要求,在宗地内无偿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具体要求按《配建公交站场履约协议》和规字第2021-20-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塘厦镇的,受让地块后30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个自然日内)须在塘厦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塘厦镇缴纳,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九)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254655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地价后,采用终次报价方式确认土地竞得人。终次报价区间为254655万元至254656万元,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所报的终次价格为成交价。

  (十)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先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配建公交站场履约协议》,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联合体各成员企业都得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三)申请人需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规定。

  (四)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

  4月2日9:00至2022年4月19日16:00。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天,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2 WR00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1

  (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韩小姐       联系电话:28330611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