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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2年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04-15 15:37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简政强镇下放事权目录

序号类型实施清单名称实施编码放权权限放权范围具体承办机构放权依据备注
1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35002部分权限:城市建/构筑物工程二类建设项目;临时建筑工程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2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35001部分权限:二类建设项目
    (除以下一类项目:一、独立占地的交通市政类项目:
    1、客、货运站场(不包括公交首末站、公交停车场)、客运码头、5万吨及以上级别的货运码头;
    2、给水厂,污水处理厂(不包括分散式污水处理厂站)
    3、110KV及以上变配电设施
    4、加油加气站
    5、燃气门站
    6、垃圾处理场(厂)
    二、线性工程:
    1、综合管廊
    2、高压燃气管,管径200毫米及以上中压燃气管;
    3、110KV及以上的电力电缆\架空线行
    4、管径800毫米及以上的供水管
    5、管径800毫米及以上的污水管;管径1000毫米及以上的雨水管
    6、热力管和其他工业管线
    7、轨道交通站线及配套设施
    8、高、快速路和主干道)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
3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37001部分权限:市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松山湖范围内建设项目)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2019〕34号
4行政许可地图审核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9000部分委托:镇级地图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5行政许可测量标志拆迁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行政许可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24001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府办〔2017〕26号
7行政许可海域使用权续期审核、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24002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府办〔2017〕26号
8行政许可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24003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府办〔2017〕26号
9行政许可临时海域使用权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24004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府办〔2017〕26号
10行政许可海域使用预审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24005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府办〔2017〕26号
11行政许可海域使用权初始审核、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24006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府办〔2017〕26号
12行政许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审查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25000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3行政处罚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4行政处罚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5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3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6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3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7行政处罚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8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9行政处罚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8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0行政处罚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8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1行政处罚对采矿权人不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8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2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3行政处罚对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4行政处罚对采矿权人未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5行政处罚对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3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6行政处罚对探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   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二) 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三)   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3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7行政处罚对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3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8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二)不建立防灾预案制度,不向指定的地质环境监测部门报送监测资料的;(三)不对矿区范围内的危岩、危坡、开裂带、沉降区和塌陷区设置警示标志的;(四)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破坏矿区地质环境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29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0行政处罚对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1行政处罚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2行政处罚对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3行政处罚对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二)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4行政处罚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5行政处罚对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6行政处罚对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7行政处罚对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8行政处罚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39行政处罚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0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二)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三)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四)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1行政处罚对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9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2行政处罚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9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3行政处罚对应当送审的地图而未送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4行政处罚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5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6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二)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三)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四)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7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8行政处罚对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49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办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0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相关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1行政处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2行政处罚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3行政处罚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4行政处罚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5行政处罚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6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对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7行政处罚未按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8行政处罚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50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59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建立以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利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二)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三)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60行政处罚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1行政处罚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2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3行政处罚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4行政处罚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5行政处罚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6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7行政处罚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8行政处罚不按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50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69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70行政处罚对违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71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2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3行政处罚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4行政处罚对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更新的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地图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5行政处罚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二)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  (三)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6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定,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和销售地图或者附有地图的各类产品的;(二)未按照规定将地图样图或者样品报送备案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9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7行政处罚对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了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9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8行政处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79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二)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0行政处罚对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1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二)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三)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2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3行政处罚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9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4行政处罚对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违规操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3220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5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6行政处罚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未报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7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7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8行政处罚对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89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0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1行政处罚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未依照规定履行地质环境监测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2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3行政处罚对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4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5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6行政处罚对侵占、破坏或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7行政处罚对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建构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8行政处罚对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8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99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0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1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2行政处罚对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9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3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6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4行政处罚对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9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5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6行政征收土地出让金11441900MB2C90020A3440412005000部分权限: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07行政征收不动产登记费11441900MB2C90020A34404S044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08行政征收海域使用金征收11441900MB2C90020A3440412011000部分权限:市批准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
109行政给付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支付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46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征地责任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0行政检查批后跟踪管理11441900MB2C90020A34406S016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1行政检查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活动监督检查11441900MB2C90020A344061200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2行政检查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监督检查11441900MB2C90020A344061200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3行政检查地质灾害调查、巡查与检查11441900MB2C90020A54406S057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4行政检查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管11441900MB2C90020A344061200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2〕17号新增下放
115行政检查地图市场监管11441900MB2C90020A344061200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2〕17号新增下放
116行政确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9000部分权限:二类建设项目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7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首次)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1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8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变更)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13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19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转移)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3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20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销)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2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21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12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22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4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23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3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24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2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25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11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26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1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27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0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28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9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29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10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30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8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31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7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32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6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33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8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34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9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35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50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36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51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37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首次)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9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38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变更)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5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39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转移)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4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40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注销)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3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41行政确认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8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42行政确认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2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43行政确认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1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44行政确认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30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45行政确认更正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4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46行政确认地役权登记(首次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7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47行政确认地役权登记(变更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9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48行政确认地役权登记(转移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8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49行政确认地役权登记(注销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7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50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6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51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6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52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转移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5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
153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24部分权限:1.纯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登记初审权;2.其他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54行政确认异议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3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55行政确认异议登记(注销)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53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56行政确认预告登记(设立)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5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外其他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57行政确认预告登记(变更)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5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变更)外其他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58行政确认预告登记(转移)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6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外其他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59行政确认预告登记(注销)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47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外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
160行政确认查封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02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61行政确认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712002052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
162行政裁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11441900MB2C90020A3440912000003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63其他建设工程验线11441900MB2C90020A344201202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64其他征地报批材料的初审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46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
165其他联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征地听证告知及听证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46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
166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审核11441900MB2C90020A34421S0168000部分权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易鉴证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67其他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11441900MB2C90020A34421S0167000部分权限: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鉴证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68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备案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592000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69其他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593000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
170其他“三旧”改造用地审核11441900MB2C90020A3442012016004部分权限:不涉及完善建设用地及征地手续非政府主导的“工改M1、M2、W”改造方案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城市更新部门东府〔2018〕102号、东府〔2020〕24号、东府〔2020〕37号
171其他土地收储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570000部分权限:未涉及使用市财政资金的镇街主导土地收储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东府〔2021〕30 号、东政数函〔2022〕17号新增下放
172其他财政资金测绘项目审核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594000部分权限:镇级财政投资项目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2〕17号新增下放
173其他测绘成果汇交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595000部分权限:镇级测绘成果汇交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2〕17号新增下放
174其他基础测绘成果应急提供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596000部分权限:镇级基础测绘成果应急提供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2〕17号新增下放
175公共服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11441900MB2C90020A344211200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功能区委托下放事权清单

序号事项类别实施清单名称实施编码下放权限承接部门统筹类型放权依据备注
1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01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13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23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行政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22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12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3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7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4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8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2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9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11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0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1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1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2行政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2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3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1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4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37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5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38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6行政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36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7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8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8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9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19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5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0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51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1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09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2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34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3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35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4行政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33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5行政确认地役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07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6行政确认地役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28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7行政确认地役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29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8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06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29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转移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25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0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26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1行政确认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24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纯土地抵押注销及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审核,纯土地抵押权注销及事权下放前办理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注销审核权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事权下放后的在建工程抵押的注销审核权由功能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其他抵押注销受理后直接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
32行政确认更正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04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3行政确认预告登记(设立)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05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4行政确认预告登记(变更)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5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5行政确认预告登记(转移)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6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6行政确认预告登记(注销)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47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7行政确认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12441900707733136430712002052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38其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方案制定、下达执行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
   
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管理方式调整为:功能区范围内各园区、镇的所有项目用地指标需求均由功能区管理机构统筹管理,采取“指标跟着项目走”方式向各市级主管部门申报。
39其他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发展规划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0行政确认耕地储备指标转让或受让确认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1其他土地开发整理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2其他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审核审批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3其他城市更新“1+N”总体实施方案审核(不包括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未利用地和征地审批的方案审核)暂无实施编码部分权限(不包括:①省委托市审批: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未利用地和征地审批的“1+N”总体实施方案审核;②市委托镇审批:非政府主导的“工改M1、M2、W”项目的改造方案审核)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4其他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审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5其他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审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6其他(政府内部审批)“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7其他(政府内部审批)规划选址评估审查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发展规划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8其他(政府内部审批)地块包装审查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发展规划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49其他(政府内部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审查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发展规划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0其他(政府内部审批)组织协调全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1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审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2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审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3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审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4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5其他闲置土地调查认定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6其他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拟订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7其他城市更新财政补助和税费返还审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8其他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验收确认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59行政
    检查
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的举报或者控告组织核查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0行政确认历史违法建筑补办手续土地规划审查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1其他(政府内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2其他(政府内部审批)城市设计审查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发展规划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3其他(政府内部审批)工业保护线调整审查暂无实施编码部分权限
    (工业保护线微调)
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发展规划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4其他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监管协议备案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5其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6其他土地收储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7其他储备土地开发与利用暂无实施编码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8行政确认“绿色通道”项目前置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证明1144190000733020573201204300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69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11441900007330205730112004000部分权限:功能区内市级权限跨镇建设用地预审及市级权限选址意见书核发。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70行政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1144190000733020573011200800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
71行政许可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含改变使用条件)1144190000733020573011200500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72行政许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1144190000733020573011200700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73其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144190000733020573201200100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参照执行。
74行政征收土地闲置费1144190000733020573041200600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区域开发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75行政许可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34001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东政数函〔2022〕17号
76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11441900007329917F30114009001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77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11441900007329917F30114009002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78行政确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11441900007329917F30114009002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管委会重大项目建设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收回)

序号类型实施清单名称实施编码放权权限放权范围具体承办机构放权依据收回依据调整理由
1行政许可临时用地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收回。
2行政许可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34001部分权限:二类建设项目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收回委托各镇(街)规划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二类项目部分权限,继续下放功能区全部市级权限
3行政许可探矿权延续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2002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4行政许可探矿权变更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2003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5行政许可探矿权保留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2004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6行政许可探矿权注销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2005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7行政许可探矿权转让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2006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8行政许可新设采矿权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3002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9行政许可采矿权延续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3003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10行政许可采矿权变更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3004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11行政许可采矿权注销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3006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12行政许可采矿权转让审批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3005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13行政许可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11441900MB2C90020A3440112003001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属于省142号令下放事权,不宜再次委托,业务量较少,审批周期长,镇无法直接操作审批系统。
14其他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11441900MB2C90020A3442012022000部分权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部系统平台录入仅赋市一级账号,镇街分局难以开展工作。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取消)

序号类型实施清单名称实施编码放权权限放权范围具体承办机构放权依据取消依据调整理由
1行政处罚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86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基础行政行为取消】设立依据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2号,1997年修订)第十四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并入资源税,以资源税形式收取,现纳入《资源税法》管理。
2行政处罚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8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基础行政行为取消】设立依据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2号,1997年修订)第十五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并入资源税,以资源税形式收取,现纳入《资源税法》管理。
3行政处罚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未按有关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8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基础行政行为取消】设立依据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2号,1997年修订)第十六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并入资源税,以资源税形式收取,现纳入《资源税法》管理。
4行政处罚停办或关闭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达标工作经验收不合格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89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处罚依据已失效
5行政处罚不建立开采台阶,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石矿、粘土矿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0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处罚依据已失效
6行政处罚对拒绝向有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提供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监测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1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处罚依据已失效
7行政处罚占用或者破坏用于地质灾害监测的场地、设施和标志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处罚依据已失效
8行政处罚对未取得相应资格和资质而擅自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2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处罚依据已失效
9行政处罚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监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防治工程事故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处罚依据已失效
10行政处罚过量开采造成严重污染、地面沉降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S049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处罚依据已失效
11行政处罚对非法挖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质遗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处罚依据已失效
12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造成地质遗迹被破坏或者污染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55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处罚依据已失效
13行政处罚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设定依据失效】《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已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废止。
14行政处罚对违反有关规定应当进入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而不进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2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2〕17号【设定依据失效】《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已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废止。
15行政处罚对地质勘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处罚依据应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2008年)第三十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8),处罚依据已失效
16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二)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四)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43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处罚依据应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2008年)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8),处罚依据已失效
17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17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40条,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能,非我局职能,不宜由我局下放。
18行政处罚对不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441900MB2C90020A3440212008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东政数函〔2022〕17号【依据失效】依据为《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82条,, 2019年修订《土地管理法》已删除该条款,无处罚依据。
19其他拟征土地的现状调查及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确认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459000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征地责任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该事权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属于我局事权。
20其他征地补偿登记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460000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征地责任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该事权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属于我局事权。
21其他发布征地预公告11441900MB2C90020A54420S0591000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该事权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属于我局事权,新法实施后,实际镇街(园区)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预公告。
22其他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实施11441900MB2C90020A34420S0463000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正),该事权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属于我局事权。
23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11441900MB2C90020A3442014013000部分权限:非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初审权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关于成立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的通知》(东机编〔2021〕38号),该项职能已移交市住建局市住房事务中心,不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因此不再由我局下放,建议下来由市住建局推进放权工作。
24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11441900MB2C90020A3442014014000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关于成立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的通知》(东机编〔2021〕38号),该项职能已移交市住建局市住房事务中心,不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因此不再由我局下放,建议下来由市住建局推进放权工作。
25公共服务楼盘表建立12441900707733136432114210000全部市级权限松山湖、水乡功能区管委会东府〔2019〕34号、东政数函〔2021〕17号东政数函〔2022〕17号【非我局职能】根据《关于成立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的通知》(东机编〔2021〕38号),该项职能已移交市住建局市住房事务中心,不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因此不再由我局下放,建议下来由市住建局推进放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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