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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简政强镇下放事权目录(2020年修订)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1-02-09 16:28 来源: 政策法规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序号类型职权名称子项名称放权权限放权范围具体承办机构放权依据备注
1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部分权限:城市建/构筑物工程二类建设项目;临时建筑工程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2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部分权限:二类建设项目
    (除以下一类项目:一、独立占地的交通市政类项目:
    1、客、货运站场(不包括公交首末站、公交停车场)、客运码头、5万吨及以上级别的货运码头;
    2、给水厂,污水处理厂(不包括分散式污水处理厂站)
    3、110KV及以上变配电设施
    4、加油加气站
    5、燃气门站
    6、垃圾处理场(厂)
    二、线性工程:
    1、综合管廊
    2、高压燃气管,管径200毫米及以上中压燃气管;
    3、110KV及以上的电力电缆\架空线行
    4、管径800毫米及以上的供水管
    5、管径800毫米及以上的污水管;管径1000毫米及以上的雨水管
    6、热力管和其他工业管线
    7、轨道交通站线及配套设施
    8、高、快速路和主干道)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扩权下放
3行政许可临时用地审批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4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部分权限:市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松山湖范围内建设项目)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2019〕34号原下放
5行政许可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部分权限:二类建设项目
    (自2020年12月1日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镇街保留二类项目的调整审批。)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6行政许可地图审核
部分委托:镇级地图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7行政许可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行政许可探矿权审批探矿权延续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9行政许可探矿权审批探矿权变更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0行政许可探矿权审批探矿权保留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1行政许可探矿权审批探矿权注销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2行政许可探矿权审批探矿权转让审批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3行政许可采矿权审批采矿权新立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行政许可采矿权审批采矿权延续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5行政许可采矿权审批采矿权变更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6行政许可采矿权审批采矿权注销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7行政许可采矿权审批采矿权转让审批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8行政许可采矿权审批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9行政许可海域使用权的审核、审批
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府办〔2017〕26号原下放
20行政许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审查
全部权限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21行政处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2行政处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3行政处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4行政处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5行政处罚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6行政处罚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7行政处罚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8行政处罚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29行政处罚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0行政处罚矿业权人不依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1行政处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2行政处罚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标志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3行政处罚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4行政处罚违反规定,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5行政处罚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6行政处罚探矿权人不按期缴纳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7行政处罚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8行政处罚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未按有关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39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二)不建立防灾预案制度,不向指定的地质环境监测部门报送监测资料的;(三)不对矿区范围内的危岩、危坡、开裂带、沉降区和塌陷区设置警示标志的;(四)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破坏矿区地质环境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0行政处罚停办或关闭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达标工作经验收不合格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1行政处罚不建立开采台阶,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石矿、黏土矿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2行政处罚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3行政处罚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4行政处罚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5行政处罚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6行政处罚对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二)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7行政处罚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8行政处罚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49行政处罚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0行政处罚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1行政处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2行政处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3行政处罚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4行政处罚对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5行政处罚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6行政处罚对应当送审的地图而未送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7行政处罚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8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59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二)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三)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四)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0行政处罚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1行政处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2行政处罚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3行政处罚不按时进行地质灾害相关资质和项目备案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4行政处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5行政处罚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6行政处罚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7行政处罚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8行政处罚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69行政处罚拒绝向有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提供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监测资料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0行政处罚占用或者破坏用于地质灾害监测的场地、设施和标志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1行政处罚未取得相应资格和资质而擅自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2行政处罚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监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防治工程事故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3行政处罚过量开采造成严重污染、地面沉降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4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对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5行政处罚非法挖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质遗迹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6行政处罚造成地质遗迹被破坏或者污染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7行政处罚未按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8行政处罚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79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建立以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利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二)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三)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80行政处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1行政处罚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2行政处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3行政处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4行政处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5行政处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6行政处罚不符合法律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7行政处罚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8行政处罚不按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89行政处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90行政处罚违反有关规定应当进入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而不进入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91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92行政处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开垦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93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94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95行政处罚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96行政处罚对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更新的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地图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97行政处罚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二)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  (三)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98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定,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和销售地图或者附有地图的各类产品的;(二)未按照规定将地图样图或者样品报送备案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99行政处罚对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了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0行政处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1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二)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2行政处罚对地质勘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3行政处罚对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4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二)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三)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5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6行政处罚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7行政处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二)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四)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8行政处罚对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违规操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09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0行政处罚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未报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1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2行政处罚对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3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4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5行政处罚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未依照规定履行地质环境监测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6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7行政处罚对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8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19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0行政处罚对侵占、破坏或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1行政处罚对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建构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2行政处罚对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3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4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5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6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7行政处罚对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8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29行政处罚对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30行政处罚对不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31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32行政征收土地出让金
部分权限(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33行政征收不动产登记费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34行政征收海域使用金征收
部分权限:市批准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滨海湾滨海湾园区海洋管理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135行政给付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支付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征地责任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36行政检查批后跟踪管理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37行政检查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活动监督检查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38行政检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监督检查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39行政检查地质灾害调查、巡查与检查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0行政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1行政确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部分权限:二类建设项目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2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首次)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3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变更)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4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转移)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5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销)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6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7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8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49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50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1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2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3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4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5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6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7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58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59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60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61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62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首次)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63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变更)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64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转移)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65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注销)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66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67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68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69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70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更正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71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地役权登记(首次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72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地役权登记(变更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73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地役权登记(转移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74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地役权登记(注销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扩权下放
175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76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77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抵押权登记(转移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78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部分权限:1.纯土地初审权;2.除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登记外其他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扩权下放
179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异议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扩权下放
180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异议登记(注销)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扩权下放
181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设立)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外其他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收回部分
182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变更)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变更)外其他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收回部分
183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转移)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外其他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收回部分
184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注销)部分权限:除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外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东政数函〔2020〕3号扩权下放
185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查封登记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86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部分权限: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函〔2017〕212号原下放
187行政裁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88其他建设工程验线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89其他拟征土地的现状调查及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确认
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征地责任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原下放
190其他征地补偿登记
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征地责任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原下放
191其他征地报批材料的初审
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原下放
192其他联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征地听证告知及听证
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原下放
193其他发布征地预公告
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原下放
194其他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实施
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国土资〔2018〕405号原下放
195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审核
部分权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易鉴证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96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部分权限: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鉴证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97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备案
全部权限  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198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部分权限:非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初审权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收回部分
199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政数函〔2020〕3号新增下放
200其他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自然资源部门东府办〔2016〕60号原下放
201其他“三旧”改造用地审核“三旧”改造方案审批部分权限:不涉及完善建设用地及征地手续非政府主导的“工改M1、M2、W”改造方案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城市更新部门东府〔2018〕102号、东府〔2020〕24号、东府〔2020〕37号新增下放
202公共服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全部权限各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东府办〔2016〕60号、东政数函〔2020〕3号扩权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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