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内涵
节约集约用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二、东莞取得的荣誉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东莞市在全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中荣获一等奖,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这也是继2014年、2015年和2017年后,东莞市第四次荣获该考核的一等奖。
三、东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举措
(一)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总量控制、用途管制”的原则,对建设用地总量实行规划管控,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有效需求的基础上,从严控制用地规模无序增长。规范年度计划管理,采取“统筹管理、完善制度”、“多管齐下、争取指标”、“差别配置、保障重点”、“填补‘天窗’、盘活存量”、“总量控制、奖控结合”等原则落实年度计划管理,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等因素。
(二)深化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探索与创新。完善全流程政策体系,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搭建多方面、全流程的政策体系,优化“三旧”改造审批流程,以提速增效为目标,不断精简“三旧”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全方位降低城市更新的制度性成本,建立“三旧”改造批后监管机制,及时清退批而不动、批而不改的改造单元和项目。
(三)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工业用地调容提质,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据统计,2013-2019年已供地提容项目共187宗,在用地面积不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累计增容5267513平方米(建筑面积)。实施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和引导镇街(园区)根据产业生命周期、企业资金实力和意愿等,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内,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对于采用弹性出让的工业用地,可按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确定出让底价。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鼓励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土地。中标人或竞得人可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2+3+N”的土地出让合同,在合同中应分别明确约定2年基建租赁期、3年投产租赁期和N年出让期需缴纳的土地价款、分期届满前需达到的土地使用条件及验收评估要求等。
(四)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从2005年起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累计办理流转约870宗面积超过2万5千亩,一批优质企业通过集体流转获得土地实现增资扩产,一些村组集体组织通过集体流转焕发了新活力。2013年以来,进一步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城乡土地交易的统一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需用。
四、其他相关素材
视频素材:《土地节约集约永远在路上》专题片(登载于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vod.mnr.gov.cn/ztp/201909/t20190919_24682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