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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典型案例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0-06-24 16:2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案例一非法占用农用地倾倒建筑垃圾,触犯刑法判刑入狱

  20173月至5月,王某向东莞市长安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部,承包位于长安镇沙头社区“庆丰围”(土名)地块的土方回填工作。王某承包的回填地块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回填土方期间,王某为追逐经济利益,超出承包土地范围,向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范围以外的地块填埋建筑砂石、砖头垃圾等,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

  经现场测量,王某超出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承包土地范围,非法占用农用地倾倒建筑垃圾,涉及农用地面积约45亩,其中大部分是耕地。

  因案件违法情节严重涉及刑事犯罪,公安部门迅速介入立案侦查。最终,当事人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二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欧某与陈某(两人系夫妻)以90万元的价格,从常平镇卢屋股份经济联合社购得30亩土地,土地地类全部是耕地。

  2016年年底,正在担任常平镇卢屋村村委会书记的欧某,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30亩土地分成16亩、4.83亩、3.83亩等几个地块,分别以168万元、47.33万、47.33万元的价格,倒卖给他人使用。倒卖土地时,卖地相关事宜均是由欧某主导操作,但欧某没有在任何一份卖地合同上签名,让妻子陈某在卖地合同上签字。上述3个倒卖地块的购地款,部分支付给了欧某,部分则支付给了陈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欧某、陈某均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终,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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