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东莞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局党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东莞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东莞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要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党字〔2011〕2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列在各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改革”并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一岗一预防”活动,探索建立适应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深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认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专题分析(共1项任务)
1、深化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局专项办,局属各单位)
(二)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共5项任务)
2、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一岗一预防”活动,实现业务、岗位全覆盖。(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3、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指导意见。(局专项办,局属各单位)
4、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加强电子政务系统网上监督,完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执行情况通报制度。(信息中心,局属各单位)
5、加强矿政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科)
6、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局属单位大额资金、重大专项资金运行的监管;完善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对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计财科、内审小组)
(三)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共3项任务)
7、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8、加强舆论宣传,新一届村干部换届选举完成后,开展基层普法宣传活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局属其他单位)
9、组织开展各科室、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廉政教育集中整训。(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四)加快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共2项任务)
10、10月底前,建成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市场,并运行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交易中心、矿产资源管理科)
1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信息中心、办公室,局属其他单位)
(五)开展土地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检查(共2项任务)
12、6月底前,组织对2007年至2010年土地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查纠违规情况。8月1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报局党组。(交易中心)
13、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规章制度。(交易中心)
(六)严肃查纠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2项任务)
14、查纠探矿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矿产资源管理科)
15、查纠采矿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矿产资源管理科)
(七)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共1项任务)
16、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深入分析涉土涉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5月底前,研究制定东莞市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执法监察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八)加强对“三旧”改造工作的管理监督(共1项任务)
17、加强“三旧”改造政策储备和制度创新等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三旧”改造构建利益共享机制课题研究。(政策法规科)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7项任务)
18、按照推进简政强镇工作的要求,落实下放审批权的培训工作(政策法规科);进一步推进简政强镇工作,用好、管好下放审批权(办公室、各业务科室、11个相关分局)。
19、4月底前修订《东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批后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20、深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21、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土地利用科、资源规划科)
22、进一步研究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资源规划科)
23、研究探索矿业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矿产资源管理科)
(十)健全完善评估机构和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度(共3项任务)
24、5月底前检查土地储备机构与其下属和挂靠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机构彻底脱钩的完成情况;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必须采用公开、公正选择方式,土地前期开发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储备中心)
25、制定完善收购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公开选择的相关制度;建立评估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违法的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评估行为。(储备中心)
26、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机构收费行为。(矿产资源管理科,计财科)
(十二)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共3项任务)
27、11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情况。(纪检监察室)
28、10月底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新一轮廉政谈话。(纪检监察室)
29、4月建立“劣行黑名单”制度,加重不廉洁行为的责任后果,加强警示作用。(纪检监察室)
(十三)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共1项任务)
30、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机制。(纪检监察室)
(十四)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共1项任务)
31、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今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今年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把牵头工作任务列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负责牵头工作责任的业务科室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工作,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我市“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领导带头,机关带头
领导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领导机制。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注重发挥机关的表率作用,落实徐绍史部长提出“机关带系统,系统促领域”的要求。要带头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加强对各分局的指导和督促,促进整个国土资源领域将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动承担,密切配合
完成“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主动作为和共同努力。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不能消极等待;要主动自查自纠,不能避重就轻,不能以各种理由回避矛盾,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多沟通、多汇报、多请示。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会商配合工作的其他单位,对承担的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实施安排;其他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督查,及时反馈
局专项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存在问题,定期向局党组报告监督检查情况。4月29日(星期五)前,各牵头单位向局党组提交牵头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意见。8月底前,交易中心向局党组报告建设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并运行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进展情况,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第三季度,局党组将听取各牵头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汇报。11月上旬,局专项办将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对部分科室(事业单位)、分局进行重点抽查。局属各单位于11月8日(星期二)前向局专项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及“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总结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