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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单元四)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等结果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5-15 14:36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单元四)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总体实施方案批复、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等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1.关于《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单元四)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2.东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7)〔2023〕第6号).pdf

  3.东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7)〔2025〕第1号).pdf

  4.东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7)〔2026〕第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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