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智能机器人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频道 > 城市更新 > 公示、公告
分享到:
关于东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前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5-06 18:23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自然资告〔2026〕92 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依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工作要求,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东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5一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共识,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致,为东莞市行政辖区范围。规划基期为2024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二、主要内容

  立足东莞面临的国土开发强度大、空间布局无序、土地利用效益低、耕地破碎、生态系统退化、城市面貌欠佳等系列现实问题和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镇街驱动、部门协同、体制机制等工作挑战,以及当前城市经济、生态、模式转型的迫切需求,《规划》围绕“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树立“减量发展”理念,探索建立“战略谋划—整治任务—重点区域—政策支撑”的全链条体系,并提出 “耕地集聚、空间集约、产业迭代、生态共享”的16字整治目标,打造东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4335”集成式创新,形成一套具有东莞特色的“新打法”。

  “4”即四类社区引导。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主两副六片区”的空间格局为指引,划定居住、商务、产业、生态“四类”社区,以“四类社区”落实空间战略,因地制宜引导空间治理,实现“三生”空间优化。

  “3”即三大行动实施。聚焦减量发展、生态修复、城市更新三大整治行动,全面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减量发展行动控制开发强度为目的,对空闲地、处置地、低效地实施减量;生态修复行动以大生态理念推动农业、生态空间一体化治理;城市更新行动以提升城市形象、提升产业空间效益为目的,推动一批连片城市片区实施改造。

  “3”即聚焦三类重点区域。按照“点-线-面”一体化整治的方式,聚焦重要门户节点、重点整治廊道、重点整治片区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主战场。通过锚固重点区域,明确整治重点,集聚各类整治项目、资金要素,打造综合示范区域。

  “5”即开展五项机制创新。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落实“全地域、全要素、全链条”理念,从组织领导、规划传导、机制探索、资金保障、实施监督5方面开展政策机制的集成创新,打出政策创新“组合拳”。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满30天。

  四、公示方式

  《东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公示栏公示: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报纸公示:东莞日报

  有线电视:东莞广播电视台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电子邮箱:dgzrzy_ghk@dg.gov.cn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东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公示稿】东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公示读本(1)(1).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周军,联系电话:2698983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