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次开区)“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等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次开区)“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总体实施方案批复、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等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
1.(东自然资(更新)〔2025〕32号)关于《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次开区)“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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