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志业渔具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东莞志业渔具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
1、关于塘厦镇东莞志业渔具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申请总体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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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东莞志业渔具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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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塘厦镇东莞志业渔具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申请总体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