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塘厦镇沙湖社区麒麟岭路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等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东莞市塘厦镇沙湖社区麒麟岭路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总体实施方案批复、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等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