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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清溪镇重河村银河市场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5-15 15:1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注销清溪镇重河村银河市场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现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注销清溪镇重河村银河市场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东自然资(更新)〔2025〕19号).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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