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后公告
根据《关于聚焦先进制造打造高品质空间全面加快“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东府〔2023〕4号)的规定,关于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已经批复同意,现按规定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
1.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控制导则.pdf
2.关于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复.pdf
虎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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