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4〕50号).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莞市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莞市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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