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诺高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
根据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21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洪梅镇诺高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洪梅镇诺高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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