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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 (长山头城中村片区)片区统筹规划草案 的批前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8-13 08:3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8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长山头城中村片区)片区统筹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长山头城中村片区)位于清溪镇西北部,片区范围东、南至石马河,西至从莞深高速,北至惠塘高速,总面积约201.34公顷(3020.16亩)。

  二、规划内容

  (一)用地布局:园区范围内以工业用地为主,用地面积总计约76.8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54.6%。保障性住房、幼儿园、体育公园、文化设施等配套位于现状长山头村周边,长安路沿线,其中一期保障性住房面积1.66公顷,幼儿园面积0.36公顷。

  (二)开发容量:产业用地容积率3.0至4.0,产业开发量约295.87万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量234.49万平方米、新增用地建设30.48万平方米,现状保留建筑量30.9万平方米)。

  (三)路网体系:规划形成“一横一纵”主干道,通过清樟路、清溪大道构建对外联系,建立“内畅外联,布局合理”的道路体系;园区道路总里程约11.09公里,路网密度满足国家规范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工业区的要求。

  (四)单元划分:园区内划分15个单元,其中政府主导单元9个,集体自改/自行开发单元2个,权利人自改单元2个,公开招引设施主体单元2个。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2日

  四、公示方式

  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长山头城中村片区)片区统筹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清溪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qingxi);

  (二)现场展示:清溪镇长山头村委会公示栏、清溪镇政府公告栏。

  五、关于意见和建议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委会办公楼三楼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现场指挥办,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长山头城中村片区)片区统筹规划草案》公众咨询”。

  六、联系方式

  清溪镇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7318907。

  七、关于听证申请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清溪镇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1.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长山头城中村片区)区位图.jpg

  2.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长山头城中村片区)用地模拟方案图.jpg

  3.清溪镇长山头现代化产业园区(长山头城中村片区)片区控制导则.jpg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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