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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朗象山现代化产业园区(象山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前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7-30 09:2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7月,我镇完成了大朗象山现代化产业园区(象山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成果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大朗象山现代化产业园区(象山城中村片区)位于大朗镇南部象山片区;规划范围北至美景西路、东至高雄路、西至公凹四路,南至莞佛高速,总面积约418.83公顷(6282亩)。

  二、规划内容

  (一)用地布局:产业园以工业用地为主,约154公顷,占比达36.8%,适当布局居住、教育、体育、社区公园和商业等配套设施,留白用地约159公顷,园区居住空间与集中配套设施集中布置,构成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发挥规模集聚效应。

  (二)开发容量:规划产业用地容积率3.5-4.0,产业开发量520.25万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量约414.49万平方米,现状保留建筑量105.76万平方米);居住开发容量79.07万平方米(其中二类住宅64.16万平方米、现状保留私宅14.91万平方米),容积率取值为3.2-4.2;商业开发量4.28万平方米,均为现状保留建筑。

  (三)路网体系:规划形成“四横六纵”的主干骨架路网结构,四横为美景西路、嘉源路、荔乡西路、环莞快速,五纵为公凹四路、科学大道、象和路、德利路、松水路、高雄路;片区总路网密度6.59km/km²,符合国家规范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四)单元划分:片区内共划分为14个改造单元:单元6拟采取政府收储模式;单元1、2、3、7、13拟采取村集体自改模式;单元4、8、11拟采用政府主导模式;单元5、9、10、12、14拟采用市场化改造模式。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

  四、公示方式

  大朗象山现代化产业园区(象山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1.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2. 大朗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dalang/)

  (二)现场展示:

  1. 大朗镇金丽路66号规划管理所一楼公告栏;

  2. 水平村委会、犀牛陂村委会及松木山村委会公告栏。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与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大朗镇金丽路66号规划管理所”(邮编523500),信封表面须注明“大朗象山现代化产业园区(象山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816280。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大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1.区位图.pdf

  2.片区用地模拟方案图.pdf

  3.控规导则.pdf

  关于大朗象山现代化产业园区(象山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前公示.pdf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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