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彭屋村、初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成果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位于东坑镇城市综合服务与活力中心西部,片区北部为中部品质提升片区和生态智创城综合开发拓展区,片区南部为产城融合片区。园区范围北至宝柏路,南至村道,东至东坑大道、骏发路,西邻生态园大道,总面积约175.13公顷(2627亩)。
二、规划内容
(一)用地布局
整体布局以工业用地为主导,规划工业用地112.92公顷,占园区总面积64%。规划居住用地布局在园区北部和中部,教育设施、文化设施、社区公园等布局在园区南部,构成园区生活服务配套。
(二)开发容量
片区开发容量共432.96万平方米,其中,传统产业开发容量共384.30万平方米,容积率取值为2.0-4.0;居住开发容量共46.95万平方米,为现状小区和旧村;商业开发容量共1.71万平方米,为现状商住小区的商业。
(三)路网体系
规划构建“三横三纵”的路网格局,主要依托生态园大道、东坑大道组织对外交通,内部通过谦梅路和多条支路串联工业厂房、居住、小学等用地。片区路网密度为9.31km/k㎡,满足国家规范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工业区的要求。
(四)单元划分
园区内共划分12个单元,其中,1、2、3、4、5、6、11、12单元拟采取政府收储模式,7、8单元拟采取公开招引实施主体模式,9、10单元拟采取村集体自改模式。
三、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
四、东莞市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彭屋村、初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及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dk/);
(二)现场展示:东坑镇政府主楼二楼公告栏;彭屋村、黄屋村、丁屋村、初坑村、井美村村委会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反馈方式如下: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dkghs@sina.com(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注明“东莞市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彭屋村、初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451),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彭屋村、初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坑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3698118。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1、东莞市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彭屋村、初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片区区位图.pdf
2、东莞市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彭屋村、初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片区用地模拟方案图.pdf
3、东莞市东坑镇现代化产业园区(彭屋村、初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控制导则.pdf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