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现代化产业园区片区统筹规划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金凤凰现代化产业园区位于凤岗镇中部工业组团,毗邻镇中心区,是金凤凰工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范围北至工业一路,东至金城东路,南至凤翔路,西至凤凰西路,总面积约185.63公顷(2784亩)。
二、规划内容
(1)用地布局:项目改造范围内建设现代化产业社区,片区内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约107公顷,占片区总面积的57%。于园区西侧集中布局一处综合服务中心(R2用地),用地3.57公顷,建筑面积14.28万平方米,复合设置住宅配套、办公、会议、商业、食堂、文化、体育等设施。
(2)开发量:产业用地容积率在3.0-4.0,产业开发量约为379万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量339万平方米,现状保留建筑量44万平方米)。
(3)路网体系:规划形成“五横五纵”的路网格局,构建“内畅外联”的道路交通体系,五横:工业一路、金城路、工业二路、工业三路、金鹏路;五纵:金凤凰大道、金凤路、金富路、工业五路、东深二通道;片区道路总里程约14.31公里,主次干路密度达到国家规范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4)单元划分:园区内划分17个单元,其中政府主导单元13个,原权利人自改单元1个,市场化改造2个,村集体自用1个。
三、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
四、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现代化产业园区片区统筹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及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g.gov.cn/dgfgz/gkmlpt/index);
(二)现场展示:凤岗镇金凤凰现代化产业园区。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fgzcsgxj@126.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镇人民政府二楼城市更新中心”,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现代化产业园区片区统筹意见”。
六、联系方式凤岗镇城市更新中心,联系电话87298273。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凤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