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低涌村第二工业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高埗镇低涌村第二工业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高埗镇低涌村第二工业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3〕63号).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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