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东深地块“三旧”改造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塘厦镇东深地块“三旧”改造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塘厦镇东深地块“三旧”改造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3〕61号).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