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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镇溪头社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9-14 09:3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21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厚街镇溪头社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1+N”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厚街镇溪头社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1+N”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3〕45号).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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