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的规定,关于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前期研究报告已经批复同意,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实施监管图则1.pdf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