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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前公示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09-20 12:52 来源: 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城市更新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2年9月,我镇完成了《东莞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前期研究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府〔2018〕102号)等有关规定,在报送审批前需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元范围:东至规划17路道路红线,西至望沙路道路中心线,南至规划18路道路红线,北至桥西路道路中心线,单元用地面积为9.19公顷。

  二、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9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http://nr.dg.gov.cn/)及洪梅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g.gov.cn/hongmei/)。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务公开栏及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现场。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书面意见邮寄到“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镇市民中心规划管理所”(邮编52316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前期研究报告公示意见”。

  五、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

  1.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批前公示图纸.pdf

  2.关于东莞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前公示.pdf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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