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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批复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03-03 11:3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批复同意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现公告如下:

单元(项目)名称

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

位置

洪梅镇新庄村

单元总面积(公顷)

9.19

拆除范围面积(公顷)

6.55

建筑总量

(万㎡)

商业

居住

新型产业用房(M0)

配套型住宅(R0)

工业

仓储

0.8

14.84

/

/

/

/

综合收益起始价

(万元)

115894

地价款起始价(万元)

68866

备注:最终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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