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东自然资〔2019〕144号)的规定,大岭山镇连平村上高田居住更新单元划定方案业经批复同意,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大岭山镇连平村上高田居住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图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