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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旧”改造旧厂房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结果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11-17 07:1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我市1宗“三旧”改造旧厂房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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