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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及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结果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3-07-30 06:5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我市2宗“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及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面积(公顷)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批准情况

完善历史用地征收面积(公顷)

申请征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原土地所有权人

供地方式

改造后土地用途

1

麻涌镇麻二砖厂地块 

麻涌镇麻二社区南坦基

2.0658

粤地政[2013]62号

2013年4月12日

 

2.0658

东莞市麻涌镇麻二股份经济联合社

协议出让

商住

2

沙田镇阇西村44190012310地块

沙田镇阇西村泗盛祖

2.8695

粤地政[2013]66号

2013年4月17日

 

2.8695

东莞市沙田镇阇西股份经济联合社

协议出让

商业、金融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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