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旧”改造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结果公告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我市1宗“三旧”改造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面积(公顷)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批准情况 | ||||
完善历史用地征收面积(公顷) |
申请征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原土地所有权人 |
供地方式 |
改造后土地用途 | ||||||
1 |
寮步镇牛杨片区 |
寮步镇牛杨社区,东至松山湖,南至松山湖,西至松山湖工业西路,北至松山湖 |
7.6585 |
粤地政[2012]12号 |
2012年7月13日 |
|
7.6585 |
寮步镇牛杨村委会 |
协议出让 |
商业、居住 |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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