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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及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结果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2-07-20 03:3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我市3宗“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及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面积(公顷)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批准情况

完善历史用地征收面积(公顷)

申请征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原土地所有权人

供地方式

改造后土地用途

1

虎门镇博涌社区44190032126-1旧村庄改造地块

虎门镇博涌社区大卢向西

0.5533

粤地政[2012]7号

2012年6月20日

 

0.5533

虎门镇博涌大卢向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协议出让

商业、居住

2

大朗镇长盛片区(二期)“三旧”改造地块

大朗镇长塘社区

7.4843

粤地政[2012]9号

2012年6月28日

7.4843

 

大朗镇长塘社区

招标、拍卖、挂牌

商业、居住

3

桥头镇鸿运风扇厂

桥头镇中心城区东片

1.4067

粤地政[2012]10号

2012年6月28日

1.4067

 

桥头镇桥头社区

挂牌

居住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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