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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G010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字体大小: 大、中、小 发布日期: 2026-10-01 08:3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最大高度(m)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26WG010

厚街镇双岗社区

19261.32

8539.01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20

2.0≤R≤3.0

≤30

1067

100

5808.82

交通场站用地

(S31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

/

3094.92

文化用地(C34图书展览用地)

≤1.5

≤12

1099.55

娱乐用地(C36游乐用地)

≤1.0

≤10

719.02

娱乐用地(C36游乐用地)

≤1.0

≤10

  该项目为东莞市厚街镇双岗良田公园点状供地项目。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 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厚街镇双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22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6-11-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7年 12 月  2 日前开工,在2029年 12  月 2  日前竣工。

  (四)竞得人需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或抵押。

  (五)若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厚街镇,则竟得人须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之内,将企业及总部注册地变更至东莞市厚街镇,并承诺不得迁离东莞市厚街镇。(由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同意。

  (七)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厚街镇双岗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厚街镇双岗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由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协助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认定)。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 10 月 30 日 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6 年 10 月 21 日 9:00 至2026年 11 月 2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G010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二)厚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68号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8599924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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