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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R008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字体大小: 大、中、小 发布日期: 2026-09-30 09:12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26WR008 

道滘镇大岭丫村

17469.22

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1.0˂R≤2.8

M≤22%

19859

100

  (一)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地块北部现有一组10KV电缆,道滘镇人民政府拟对该组电缆进行迁改,目前已编制迁改方案,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承诺该迁改工程及费用由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承担,并于地块成交后6个月内完成。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972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5-10-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容积率:1.0<R≤2.8,建筑密度:M≤22%,最大高度:居住建筑≤80米、商业建筑≤100米;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7 年   11月 29  日前开工,在  2030  年 11  月  29 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对宗地内商业计容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不少于5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4%),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一致,在自持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得分割销售及分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管)

  (五)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宗地内所建商品住房须执行现房销售相关政策。(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七)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4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2)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3)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规定。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6 年 10 月 20 日 9:00 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4: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R00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6983329

  (二)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81332717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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