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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G008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字体大小: 大、中、小 发布日期: 2026-09-29 08:3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租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租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26WG008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西路与迎宾路交汇处东北侧

38341.74

商业用地、公园绿地

(C2商业金融业用地、G1公共绿地)

20

R≤0.5

M≤18%

5719

100

  (一)1.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租;宗地建筑红线外有10kV公用电缆分接箱,属于片区供电设备,现状保留,由竞得人按电力部门要求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2.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出租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租保证金设定为1144万元人民币。竞租资金(即租金,含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6-85-500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BH-01-13地块土地1.5级开发控制图则)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7 年 11 月 28 日前开工,在 2029年  11 月 28 日前竣工。

  (四)竞得人在宗地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1.5级开发)。

  (五)本宗地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利用和再生产品应用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若竞得人的注册地不在东莞市松山湖的,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25日内在东莞市松山湖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宗地,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租方通过签署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在东莞市松山湖纳税(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管)。

  (七)承租人在土地租用期限内申请土地出租权转让、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他处置的,申请建筑物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处置的,以上须经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处置期限不得超过土地租赁合同的剩余年限(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管)。

  (八)成交租金付款期为20年,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1.5级开发)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即286万元/年(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首年支付租金日期为往后每年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竞得人除须缴纳租金外,还须同时支付相关税费。竞得人在付清本宗地首年租金(若涉及滞纳金需付清),持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土地的不动产权登记,登记时应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在证书备注:该宗地按年支付租金。

  二、竞租资格和要求: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租,竞租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租: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租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上竞租申请人资格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租赁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租赁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租。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租赁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7日 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6 年 10月 19 日 9:00 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10:3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只接受网上竞租,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租申请和竞租报价。

  (二)成交租金付款期为20年,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1.5级开发)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即286万元/年(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租金外,竞得人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G00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1.5级开发)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23306535

  (二)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沁园路4号2栋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23306546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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