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1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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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