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受让单位 |
1 | 厚街镇桥头社区新屋分社皮山巷工业区 | 27154.51 |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 容积率:2.0≤R≤3.5 建筑密度:≤50% 建筑限高:≤60米 | 东莞市厚街镇 桥头新屋合作社 |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