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塘厦镇塘厦社区 | 0.360024 | 社会福利用地(C53 休疗养用地) |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