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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7-03 09:53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划拨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土地位置

拟划拨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使用条件

拟划拨土地使用单位

1

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

1.403114

城镇住宅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3.10;

绿地率≥35%;

建筑密度≤22%;

最大高度≤80米

东莞市洪梅镇国库支付中心(东莞市洪梅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东莞市洪梅镇资产管理中心)

  备注:上述地块为洪梅镇河西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拆迁安置房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808910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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