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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WR00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6-30 10:1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增幅  (万元)

2026WR004

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东纵路与恒兴路交叉口西南侧

10001.73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1.0<R≤3.1

M≤22%

23450

100

  (一)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按现状出让,其中地块北部现存一个电房部分占用本出让宗地,占用面积约15平方米,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已编制拆除方案,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承诺在宗地挂牌成交后6个月内完成拆除,拆除费用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承担。地块成交后30日内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690万元, 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保证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按规字第2026-82-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自土地交付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0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7 年 3 月 1 日前开工,在 2029 年 9 月 1 日前竣工。

  (四)若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25天内,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注册(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住所须在东莞市东城街道范围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且期间所有税费均在东城街道缴纳(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五)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本宗地为东城街道办事处统筹回迁安置房项目用地,所建物业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指定单位进行整体回购(住宅、商业物业和停车位等安置物业补偿对象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指定,宗地竞得人需配合补偿对象进行产权登记)。其中地块住宅、商业物业设定购买价格为14800元/平方米,产权车位设定购买价格为150000元/个(即本地块总回购款=住宅和商业物业计容建筑面积*14800元+回购产权车位数量*150000元)。人防车位、室外工程、附属设施及园林等不计容部分以及公共配套用房(含养老服务设施)由宗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或东城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单位(与住宅、商业物业同期一并移交),其产权归属、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等法定权益归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所有,宗地竞得人需配合进行产权登记。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回购物业移交协议》执行(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七)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在本投资项目实现外商投资实缴注册资本金/出资额不少于跨境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具体按照《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执行(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八)宗地权利人须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在宗地内北部沿地块红线建设一条7米公共道路,公共道路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关卡,全天对外开放,且用地使用单位须同意并积极配合在上述道路红线及建筑退让范围内敷设、养护市政管线。

  (九)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建设,也不得通过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等方式转让项目开发建设权利。竞得人及关联方不得有任何实际违反本条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下签署违反本条约定的股转合同等任何变相违约变更股权的行为)(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十)竞得人须自动工期满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达到交付标准,同时须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十一)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4个工作日内先与东城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及《回购物业移交协议》,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 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二)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8 日 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 9:00 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宗地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R00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路段26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3

  (二)东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2339860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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