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划拨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 使用单位 |
1 |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 | 1.110462 | 消防用地(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 东莞市长安镇国库支付中心(东莞市长安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东莞市长安镇资产管理中心) |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2698361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