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安置厂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30日内,由道滘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122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按规字第2025-10-101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并执行我市现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要求;2.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18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7年2月17日前开工,在2028年8月17日前竣工。
(四)建设环保标准详见《关于商请出具道滘镇规字第2025-10-1011号地块环保控制指标设定意见的复函》。
(五)竞得人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道滘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及《拆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由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若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道滘镇的,在受让地块后30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须在东莞市道滘镇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道滘镇缴纳,由道滘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该宗地项目位于道滘镇南丫现代化产业园内,为工业安置厂房项目。建成后允许按《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申请工业生产用房分割转让,工业生产用房最高分割转让比例为100%,具体需符合东莞市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八)竞得人按照竞投要求在本宗地上建设工业安置厂房物业,所建物业由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进行回购(工业安置物业补偿对象由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指定,宗地竞得人需配合补偿对象进行产权登记)。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拆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及《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执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2)竞买人所运营项目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上竞买人资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6 年 7 月 1 日 9:00 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 9: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T057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80890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685号
